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泥浪加油站斜对面
工程造价:19795万元
建筑规模:医院等级为二级甲等中医院,设置床位320张,总用地面积60138m²,总建筑面积42029.6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010.2㎡,地下建筑面积为6019.4㎡。主要建设门(急)诊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5255㎡;住院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9672.4㎡;高压氧舱房390㎡、太平间85㎡、洗衣房196㎡、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房236㎡、配电房145.8㎡、门卫等附属设施1082.8㎡。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9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装饰装修工程分包范围为本项目门(急)诊综合楼、住院综合楼、附属设施的室内天棚吊顶;污水处理站中的污水处理设备的购置及安装工程。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建设单位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建设单位(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2. 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80%。工程结算完,待发包人相应工程款项到位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95%,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同总包合同返还时间。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海轩
电 话: 15807704434
邮 箱: huang66866@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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