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客运饮水设备维保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LDHY-TYF-231216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于2024年1月11日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客运饮水设备维保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成交候选人 | 采购方式 |
1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客运饮水设备维保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项目 | 第1名:山西优口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山西优口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竞争性 谈判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三、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公示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sxtba.com/home)发布。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西站路3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4048129
电子邮箱:yczyskzw@163.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榆次站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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