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NP1-1D水处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冀东油田2024-2026年度NP1-1D水处理技术服务 已由招标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成本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冀东油田
项目概况:为NP1-1D提供撬装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一套,将NP1-1D三相分离后的水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为1、2、3号人工岛注水井提供水源,所提供的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0000方/天。为配合储气库建设需要,NP1-1D平台将全部转为储气库生产,开发指标将大幅调整,甲方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终止该合同,合同终止前甲方会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单位。
招标范围、内容包括:
投标人为NP1-1D提供撬装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一套,使用撬装设备替代浮选机、缓冲水池、三级过滤,保留并提供原油净水破乳剂,取消助凝剂、絮凝剂、杀菌剂、阻垢剂;投标人对采出水处理后,提供符合注水水质要求的回注水;投标人负责自建设备的维护、运行、添加药剂和所需药剂到货检验,负责原油破乳净水剂加注设施、反冲洗水池提升泵的运行。除主体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外,设备进场后建造部分工作量,可分包给第三方具有建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逐年签订合同,如未通过年度承包商考核、相关资质审核或合同条款变更协商不一致则不再续签)。
2.3本项目估算金额:1750万元,不含增值税。
2.4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 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应急管理部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结算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水处理业绩,出水水质不低于SY/T 5329-94《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B1级水质,且日处理量不小于7000方/d。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3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6 投入的主要人员(含操作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全国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可查)。
(2)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至少1名操作人员持有电工证;上述人员均需具有(或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取得)硫化氢培训合格证;涉海作业人员具有(或承诺上岗前取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包含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筏操纵)。
以上人员为本企业职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劳务合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等证明文件。
3.7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1)提供水处理装置一套,水处理能力不低于10000m³/d(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2)投标人所提供的水处理装置,须为撬装一体化密闭结构,须具备滤料体外循环搓洗再生功能(提供撬装一体化密闭结构相关设备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需承诺在提供的撬装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投产前提供具有国家海洋石油天然气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设备检验报告。
3.8原油破乳净水剂:
(1)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且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代号应与标的物属于同一物资(如材料涉及外部采购,请提供外部采购合同和供应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2)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性能指标满足以下内容:PH值3-7、密度(g/cm³)≥1.05、脱油率(加药量50ppm,试液含油≤10mg/L),(%)≥30、有机氯(%)低于标准方法中大于0.005。
3.9.其他要求:
如若中标,须承诺自中标之日起短期内(≤30天,包含30天)形成生产力,保证油区正常生产。(涉及油田安全生产,中标后提供所有承诺的设备及人员在承诺日期内满足生产,项目单位按期验收,若中标后无法按承诺日期满足生产或项目单位验收时如与承诺不符,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投标履约保证金)。
3.10.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依据《冀东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3.11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8768689。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标函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8689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④汇款确认及保证金退款情况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8766103
电子邮件:kfjs_zyl@petrochina.com.cn
开具发票联络人:王女士 电话:0315-8768689
电子邮件:wjy0808@petrochina.com.cn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含电子版图纸、含税),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技术资料(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www.cnpcbidding.com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招标服务费:
7.1招标服务费收款信息:
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唐海)
开户行:工行唐山曹妃甸支行
账号:0403014629221020934
中标人进行招标服务费付款时,汇款备注为如下格式: xxxxx 招标服务费,付款后将汇款凭证(单据或电脑截屏)发送至汇款确认联络人邮箱。
汇款确认联络人:钟女士 电话:0315-8766103;电子邮件:kfjs_zyl@petrochina.com.cn;
7.2 招标服务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3856851783@qq.com(优先使用)或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7.3中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①投标人名称;②项目名称;③招标服务费发票金额;④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⑤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⑥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3856851783@qq.com(优先使用)或wjy0808@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876868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 | 招标机构: 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 邮 编: 063000 |
联 系 人: / | 联 系 人: 党女士 |
电 话: / | 电 话: 0315-8768707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dxw9231@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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