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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高速公路石狮北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及三通一平施工项目

· 2024-06-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厦高速公路石狮北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土建及三通一平施工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泉州市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厦高速公路石狮北收费站入口侧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站房基础及结构、室外散水及暗沟、罩棚、油罐区(土方开挖及回填,罐区基础、油罐安装等)、加油岛、卸油口、截油沟、隔油池、室外给排水、污水处理设备、室外电气、加油站场内道路、路沿石、减速带、地面标线、室外景观、加油站围墙、监控系统及收银系统的管线等。其中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及石油化工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厦高速公路石狮北出入口服务区加油站三通一平、站房基础及结构、室外散水及暗沟、罩棚、油罐区(土方开挖及回填,罐区基础、油罐安装等)、加油岛、卸油口、截油沟、隔油池、室外给排水、污水处理设备、室外电气、加油站场内道路、路沿石、减速带、地面标线、室外景观、加油站围墙、监控系统及收银系统的管线等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866378.6元(含暂列金388817.62元)

2.5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报价区间为6.00%—10.00%(不含10.00%,包含6.00%),不在报价区间的报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报价时下浮率必须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最终报价金额为将下浮率填入晨曦报价软件中的发包价K值处,由软件自动计算得出。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7标段划分: /

2.8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不低于叁级资质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新建加油站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③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12日至2024年617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12日至2024年617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175),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yh@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号:5919 0780 1810 902 4175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7417时00分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9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5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ygcg.fjcqjy.com/)、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http://www.fjgsgl.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高速中化石油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3号正祥中心3号楼18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557165 ,传真: /

联系人: 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期)1号楼1层 ,邮编: 350018

电子邮箱: /

电话: 15980666348 ,传真: /

联系人: 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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