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DYZB/LD-设备-2024030 )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已落实,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 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21年1月25日调试成功并投入使 用,处理能力为200m³/d。随着矿区职工和地面生活用水设施的增多,目前生活污水处理站 的日处理能力已经低于矿区生活污水的日产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增加一套生活污水 处理设备,以确保满足整个矿区的生活污水处理需求。响应单位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有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和矿区实际排放情况,并在谈判时提供深化设计方案,确保新设备与 现有系统无缝衔接,并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处理后的水质检测合格,通过环保相关验 收。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矿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资格要求:响应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 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报告、质量证明等资料文件,并附上相应的承诺书。
类似业绩指与本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已完成的 合同、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响应单位应提供2021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说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近三个月(谈判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开 具的资信证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6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0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至2024年6 月4日17:00(北京时间)。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 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持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现场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 上述规定时间携带证明文件到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白塔路283号)获取竞 争性谈判文件。.4网上获取方式:请响应单位按上述规定时间,将以上相关证明文件、竞
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开票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dyzb2007@126.com,并电话 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进行确认。5费用缴纳明细:(1)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 币(大写)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壹 仟元整(¥21,000.00元),缴纳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代理服务费:成交 人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缴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改价格 [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计算,以成交金额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6.费用缴纳方式 及账号:(1)费用缴纳方式:①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②谈判保证金缴 纳方式:银行转账;③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从谈判保证金中扣除。(2)费用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昆明白塔路支行,账号: 73015101826000287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昆明市白塔路283号(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七、其他
1.支付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成交人;
(2)安装验收款:成交人按合同约定交货,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给 采购人。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处理后的水质检测合格并通过环保相关验收,经采购人验 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给成交人。
(3)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不计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质保 期满复验,根据复验报告,扣除设备质量问题发生的费用后,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
(4)合同价款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人 不承担贴现利息,所有贴现利息由成交人承担。
2.交货地点: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响应单位可根 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供货期)。
格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及材料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及技术性 能等符合项目需求,并满足设计要求,一次性通过环保相关验收并正常投运使用。
5.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需要自行踏勘,但需经采购人允许和事先安排,响应单位及其代表方能进 入踏勘现场。响应单位如不进行现场踏勘,谈判及合同签订阶段不得再以现场情况为由要求 采购人调整合同价格、延长期限或提出其他要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单位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 考,采购人不对响应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响应单位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 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 损坏或期间发生的费用。响应单位还需自行协调处置项目产生的垃圾、水源和电源的接入, 并协调好可能与采购方、周边单位、居民产生矛盾纠纷的关系,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响应单位赠送不低于合同总额3%的随机备品备件。谈判时须提供推荐备品备件清 单(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其中包含备品备件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 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从该清单中选择备品备件,选择时备品备件的单价不得高于清单上标 注的价格;
(3)谈判时,响应单位承诺设备供货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并对运行维
护人员进行培训。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处理后水质取得水质监测机构出具的《水质监测报 告》,并达标合格。设备交付使用后,污水处理站通过当地节水办的验收程序,并获得《验 收意见》,《验收意见》达到环保部门验收和排放标准。响应单位对上述承诺保证附上相应的 承诺书;
(4)响应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质保期限,但不能低于设备投入正常使用验收合格后 12个月或按合同约定交货后18个月。
(5)响应单位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时并提供承诺 书。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采购人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云南陆东煤矿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1375910592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东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塔路283号
联 系 人: 包老师
电 话: 15288322011
电子邮件: dyzb2007@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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