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立项的复函,蜀发改投资〔2023〕8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EPC(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SGZ0113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SGZ01130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范围内
2.6 建设规模:主要对汛期天鹅湖坝下双道涵、祁门路箱涵等主要箱涵实施汛期污染、污染源溯源排查改造和老旧管网整治。项目治理范围:南至合肥绕城高速,西至西二环-集贤路,东至金寨路,以北至黄山路,总面积约21平方千米。
2.7 合同估算价:2430.56万元
2.8 计划工期: 551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涉及汛期雨水治理,包括:祁门路排口初期雨水治理(其中包含祁门路d3000雨水管修复设计)、龙图路排口初期雨水治理、嘉和苑排口初期雨水治理、改造配电、初雨截流控制系统;汛期污染物治理,包括:祁门路、翡翠路管道清淤修复,箱涵及管道清淤(其中包含天鹅湖坝下箱涵4.2km、合作化路箱涵2.7km、潜山路祁门路箱涵2km、茗香路d3000管道1km、祁门路d2800管道1km、翡翠路d2400管道1.2km清淤及其他10km主要排水管网清淤),银泰城门口管网改造,小区管网改造,污染水处理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修改澄清文件)、初步设计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须同时具备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 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施工内容)。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须包含排水工程设计内容)。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比例)。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30日 至2024年06月19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5972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姚灿
电 话:0551-6558920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597293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8425241312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5122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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