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饮用水地表化供水工程-莲庄水厂建设工程施工二标段:宜阳县饮用水地表化供水工程-莲庄水厂建设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二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阳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阳县饮用水地表化供水工程-莲庄水厂建设工程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宜阳工施招标(2022)0478号-2
2.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控制价为6377755.79元。
2.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阳县饮用水地表化供水工程-莲庄水厂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地点为洛阳市宜阳县。本次二标段招标项目内容为工艺设备(工艺设备图纸内全部内容)、自控、动力配电箱及出线配管配线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工期:120日历天;
2.7安全目标: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9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13本项目釆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一体化设备制造商(具备生产供水、污水处理设备能力制造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为两家,牵头人须为一体化设备制造商(具备生产供水、污水处理设备能力制造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人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3项目经理:
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投标人(联合体任一方)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水处理设备供货或者水处理设备供货带安装业绩。(时间以中标公示的中标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供货或供货带安装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路径)
3.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一体化设备制造商(具备生产供水、污水处理设备能力制造商)为牵头人,联合体双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分工,承诺就本工程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3日 24 : 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 宜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开标室(宜阳县) 。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阳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宜阳县解放中路1号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379-68878701
代理机构: 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东方今典水晶七号小区8栋楼201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379-60123683
监管部门 : 宜阳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 宜阳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0379-68952606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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