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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资审公告

· 2025-03-20
湖北省货物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招标人: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

招标编号:ZXHJ-2025-03-01-001

二0二五年叁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开标

7.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5.3 开标异议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履约能力的审查

7.3 中标通知

7.4 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8.3 终止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附表四:

附表五:

附表六:

附表七:

附表八:

附表九:

附表十: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

1.合同标的

2.服务要求

3.款项结算

4.验收

5.违约责任

6.其它要求

7.不可抗力

8.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9.其他约定

10.签字栏

第五章 维修技术要求

1.项目背景概况

2.维修量估算

3.人员、车辆、安全工具配置要求

4.维修方式建议

5.维修操作规程

6.维修安全防护要求

7.维修注意事项

8.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9.维修管理人员分工

10.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

11.维修进度安排

12.质量保证措施

13.验收流程

14.现场维修管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

2

3

4

6

7其他材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人: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

招标编号:ZXHJ-2025-03-01-001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因生产需要,拟定对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发此公告。

2. 招标内容

序号

运营单位

公司名称

地址

服务项目

服务具体内容

备注

1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鑫海宾馆西侧污水处理厂项目

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

预计时间总长:6个月;

每日计划劳务人数:8人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服务的处置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相关资质文件(如需)。

(2)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3)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6)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接收报价式:请登录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citicenvirotech.com/)进行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6日10:00 之间(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在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iticenvirotech.com/ 发布。登录中信环境技术投标管家工具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

5.2投标方式:登录中信环境技术投标管家工具参与项目投标工作。

5.3逾期未进行投标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iticenvirotech.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鑫海宾馆西侧污水处理厂项目

联系人:魏巍13629358589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名称: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鑫海宾馆西侧污水处理厂项目

联系人:魏巍13629358589

电子邮箱:weiwei@citicenvirotech.com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包号

招标项目名称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

招标编号:ZXHJ-2025-03-01-001

标包号: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正常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相关资质文件(如需)。

(2)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3)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6)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投标截止日前5天内

踏勘集中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鑫海宾馆西侧污水处理厂项目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要求: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伴随服务费用

□包括以下费用: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 636,840 元,

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为:

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不允许

允许,供货期较长的项目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的,可调整合同价格,具体办法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

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递交方式:线下银行转账

备注栏注明:兰州项目综合管理楼化验室装修项目

账户名称: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8113301014100074150

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每月依据维修日志进行结算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要求生产(制造)商的授权

要求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应满足下列要求:

其生产(制造)商依法经营必须具备其他证明材料: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时间要求

202211日 至2024123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但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提供的劳务人员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

一般条款偏离范围和幅度

商务条款允许偏离的项目及幅度:

一般技术条款(参数)最多允许偏离项数及偏离幅度:

以上偏离在评标时将被加价或扣分,超过允许偏离项数及幅度将被否决。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货物样品

不要求

要求,样品规格:

制作要求:

样品退还的时间和方式:

签字和(或)盖单位章要求

盖单位章是指:盖标明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公章,不得用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代替。

签字是指:

手写签字,也可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手写签字,不得使用个人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投标文件纸质版

不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登录中信环境技术投标管家工具递交投标文件。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中信环境技术(兰州)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兰州公司维修工作劳务外包

投标文件在20253161000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32110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0:00

开标地点: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cpt.citicenvirotech.com/

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招标人或招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

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逆序

开标时抽签决定次序

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

否,下浮值为:

是,下浮值抽取方法: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中信环境技术招标采购电子平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位专家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家

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总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公示媒介

中信环境技术招采平台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

合同到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监督部门

纪检办公室、企业管理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有关货物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标包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1.3.2 交货地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1.3.3 交货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1.3.4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接受委托为本招标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4.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招标货物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价。

3.2.3每标包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3.2.4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应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6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7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最迟在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5.1.1基本信息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依法经营具备的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书、企业资质证书相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或标的物预算的2倍。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1.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3业绩表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的业绩。

3.5.2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拟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生产(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正式授权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时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生产(制造)商依法经营必须具备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货物投标一览表、技术规格和要求、供货时间、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3.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样品的,按要求提交样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样品。

3.7.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当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不可拆卸的简装形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应按规定提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按本章附表五的格式,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出具的签收凭证。

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5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代表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包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时间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如有);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当众公布后记录在案;

(8)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

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正式授权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履约能力的审查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 中标通知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或者投诉处理完毕的,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5 签订合同

7.5.1由招标人的运营单位各自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其损失。

7.5.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函中大写投标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如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为签约合同价。

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4)第一中标候选人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3 终止招标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其中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5.3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规定的投诉时效期限内。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补充规定:各投标人允许投标的标包数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对多包中标的确定方法见前附表的规定。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表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格式在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表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及标包号)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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