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南戴河培训中心改造工程(三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XZBL0000395ZX0173),采购人为中国联通集团北京市通信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6号,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电子形式)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支撑2024年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南戴河培训中心改造工程(三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建设,特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套水处理系统,包含水处理设备1套,电控箱一台。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143,752.50元(不含增值税)。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设置水处理设备最高限价为93704.00元/套(不含增值税),电控箱最高限价为31980.00元/台(不含增值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 ※供货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设备保修期:自签署系统终验证书之日起至少36个月。
1.8 踏勘现场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9 中选人数量: 1 人
1.10 技术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有效期内所应答产品(水处理系统)的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产品须与分项报价表所应答产品(水处理系统)型号一致)
(注: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证明文件查询网站网址,采购人将根据提供的网址验证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如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应答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则视为无效材料。)
2.4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至少1份(含)单项业绩金额在14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水处理设备销售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单项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
2.5 信誉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应答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应答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应答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4)应答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5)应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等,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处于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则应答无效,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在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2.6 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参加应答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应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 评审当日,应答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应答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审小组要求核查原件时,应答人须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0)应答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应答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答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11)应答人所应答产品为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应答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应答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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