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已由庆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2024〕12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灵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庆城县城区
2.3 工程内容:更新改造庆城县城区污水提升泵站、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900m³/d扩容麻家湾污水处理站、改造城区排水管道及花洼污水处理站、麻家湾污水处理站、莲池污水处理站电气及自控仪表安装等。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7日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提升泵站(北区泵站设备及其安装、东环路提升泵站设备及其安装、北区泵站电气及自控仪表安装、北区泵站监控系统安装、东环路提升泵站自控仪表安装),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及其工艺管道安装、自控仪表安装、污水收集缓冲池、围墙改造),扩容麻家湾污水处理站(设备及其工艺管道安装、自控仪表安装、电气安装、室外、一体化设备基础、综合池、综合用房、出水井、中间水池),改造排水管道(拆除及安装、路面拆除、道路、管网土建、大规模土石方),花洼污水处理站(自控仪表安装、电气安装),麻家湾污水处理站(自控仪表安装、电气安装),莲池污水处理站(自控仪表安装、电气安装)工程。
2.6 标段划分:无
2.7招标控制价:30087076.19元。
2.8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的。
3.4 申请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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