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条件
东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东明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东明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 编号: DMXRMYY20241210-33号;
3、采购内容: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处理设备;
4、供货安装地点:东明县人民医院;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最高限价:28万元。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潜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者 请于 2024年12月02 日至 2024年12月06 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件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到jkjshz@163.com备案确认,邮件正文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注:发送此邮件的邮箱地址作为采购的往来邮箱,后续相关工作文件均通过此邮箱进行发送接收,该邮箱地址不允许更改)。
(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被委托人到场);
( 3)提供 在 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截图(加盖本单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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