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AXLR-2024-120
一、招标条件
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已在察哈尔右翼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已由察哈尔右翼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08-150928-04-05-453998)批准建设,由察哈尔右翼后旗泽创污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金情况已全部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2、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增加中水处理设备、设施,实现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到中水标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m³/d,中水处理能力为3000m³/d,污水原水来源为现状企业排放污水,中水去向为园区内企业使用。中水处理车间和浓水处理车间分别为原405鼓风机房和原404污泥堆棚位置改建,新建蒸发结晶车间及蒸发结晶配套水池在403臭氧制备间南侧。新建回用水管网2.25km。利旧构筑物:变配电室、加药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车间等;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察右后旗产业园化工精深加工产业区块;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验评标准;
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07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389天);
6、总投资额:6890.58万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申请银行贷款。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1 | 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总承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6890.58万元 |
2 | 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建安工程费的1%(含)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施工资质:须具有旧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标准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5、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行资格证书;
6、投标人在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如经查实本次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标段:察右后旗产业园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监理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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