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
2#综合场站污水处理设备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1.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因工程环保需要,项目需购置污水处理设备两台,用于处理2#综合场站产生的生活污水及生产污水,确保所排放污水达到环保要求。本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按照公司采购方案批复意见采用线上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报价人须按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标段起点K18+720位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和坳岭北面,路线隧道穿越太平岭,在石坳乡西部余源村K23+50.70设置石坳互通,合并设置石坳服务区,连接国道G353、石坳乡和重镇渣津镇及附近乡镇。路线连续跨越国道S510和修平高速S32,在K27+295.21设置修水西枢纽连接修平高速S32。路线经东港乡西部山区抬升进入杨梅山,终点桩号K31+080,位于杨梅山中部,路线全长12.360公里,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所经区域隶属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大桥镇、石坳乡、上衫乡、渣津镇和东港乡。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360.18万m³,填方326.28万m³;互通立交2处(石坳互通、修水西枢纽);主线桥梁2338米/7座(其中大桥2240米/6座,中桥98米/1座);匝道及互通立交桥梁1156米/5座;中隧道640米/1座;涵洞及通道4051.2米/105道(其中盖板涵62道,圆管涵43道);界碑、隔离栅;绿化(边坡、互通式立体交叉区与环岛、取弃土场、隧道口);附属设施内的平整场地、地形营造、防护排水。本标段合同造价为7.793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工期42个月。
3.招标编号及招标内容
3.1招标编号:FA00000124005
3.2招标内容: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污水处理设备,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污水处理设备 | 20t/天 | 套 | 1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石坳乡通铜T2标项目2#综合场站施工现场 | 2024年10月 | 处理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相关要求。 | 处理生活污水 |
2 | 污水处理设备 | 20t/天 | 套 | 1 | 处理拌合站生产污水 | |||
1.数量说明:询价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询价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 ||||||||
2.定价机制:采购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调试、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车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 ||||||||
3.税票规定:采用一票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
4.结算方式:在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确定污水设备可正常运行,且所排放出污水经检测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相关要求,甲乙双方确认商品数量,甲方开具结算单,乙方按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结算60日内支付至当期结算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期结算款97%,每期结算扣除当期结算含税金额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后三个月内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 ||||||||
5.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票据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付款时,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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