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2-330213-04-01-89000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镇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宏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阳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6亩,建设内容包括无害化生态处理中心、附属用房、污水处理站、附属道路等工程。建设地点:奉化区大堰镇社家畈羊岙岗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2.2招标范围: 污水处理站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502.8662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工期:60日历天。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供货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大堰镇资源无害化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发)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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